中共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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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九巡视组于2021年3月23日至5月28日,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巡视,同时合并巡视了市社保中心党委、市就业促进中心党委,并于2021年7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

  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上来。迅速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充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的原则和“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的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全面落实到位。及时召开局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在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检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思路。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领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对整改过程中的各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逐一认真研究部署推进。组建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建立例会制度,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实行整改任务领导干部包干负责制,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局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政治建设、履行主体责任、班子建设等8个重点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明确整改任务,确保压力层层传递、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

  (三)挂图推进整改,强化督促检查

  精心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形成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巡视反馈的15方面问题拆解细化为43条具体内容,逐一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聚焦重点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工作,7月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领导小组会等会议12次,开展专项调研7次,营造以上率下抓整改的浓厚氛围。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召开分管领域巡视整改专题会,深入研究整改举措。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挂图作战、对账销号。以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为抓手推动整改深化细化,通过局领导亲自办、代理办、陪同办、监督办等多种形式主动发现并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了市委李强书记的肯定。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形成巡视整改督查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并推进解决。建立巡视整改监督问责工作机制,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和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激发整改内生动力。

  (四)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建章立制

  坚持就事论事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即知即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完善制度与落实落地相结合,分层分类推进整改。对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决不拖延;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期限、跟踪“销账”。特别是对具有共性特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注重以点带面、由表及里,以个案检视制度,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问题整改,着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43项问题已经整改37项。提出整改措施160条,已经完成151条。党纪政务立案6件,开除党籍5人(其中处级2人)、留党察看并调整职务1人。通过提醒谈话、书面检查等方式组织处理3人(其中处级3人)。已新建制度25项,修订完善5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对表,逐条逐项狠抓巡视问题整改落实

  (一)关于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站位缺高度问题

  推进理论学习往深里走。一是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根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人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紧扣“精”“活”“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用好红色资源,丰富学习形式,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好党课,切实推进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理论教育的感染力和有效性。三是紧密结合人社事业实际,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研究制定《局系统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巡听旁听办法(试行)》,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指导服务,进一步提升学习质量、拓展学习广度深度。

  切实加强政治建设。一是坚持把讲政治贯彻融入到人社工作各方面。制定《关于深化模范机关建设的工作方案》,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增强政治意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要求,局党组书记专题调研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和宣传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局党员干部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局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调查分析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局系统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教育。深入开展遵纪守法学习讨论、廉政警示参观、重要节点廉政提醒等活动,全面提升人社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用好上海人社领域《民法典指引》,深入实施季度法治通报与行政案件《白皮书》制度。

  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引进系列新政的作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加快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充分发挥海外人才工作站的作用,前移引才端口,优化完善“浦江人才计划”,高水平策划举办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系列活动,吸引海外人才来沪就业创业。二是进一步做好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营造近悦远来的引才留才环境。落实市级事业单位延揽海外世界一流人才的薪酬保障措施,深入实施人才引进业务网上办、马上办、上门办和一口办,分层分类拓展高层次人才服务项目,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专窗服务。加强高技能人才服务,修订发布《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21版)》,举办高技能人才党校研修班,做好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引进、职业贯通发展等工作。三是推进数据深度开发利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梳理人社数据资源,建立大数据分析机制,在月度监测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重要数据的基础上,以养老保险缴费、企业用工需求、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灵活就业趋势等为重点开展大数据分析,全面研判人社业务发展趋势,将重要信息及时专报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针对政策供给缺精度问题

  不断强化政策有效供给。一是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和保障政策。提请市政府出台《上海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起草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方案。开展逐步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参加职保的可行性研究。制定《上海市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劳务派遣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激励机制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研究形成《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制定2021年调整本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方案,探索实施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申报办法,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干事创业的活力。

  与时俱进及时调整完善相应政策措施。全面梳理分析人社领域各项政策,在事权范围内全力推动政策制度立改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面对新服务对象,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通知》,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动态调整新兴领域、跨界领域职称专业设置。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市区两级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相关评委会等渠道进行评审信息查询和职称申报。进一步改革评价标准,增加市场评价要素权重,增加民营企业专家数量。结合新形势发展,修订《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突出操作性和规范性。

  切实推动“稳岗返还”等政策有效落实落地。一是制定实施《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公司使用稳岗返还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梳理1770余家申请稳岗返还补贴资金的劳务派遣公司情况,召开重点劳务派遣公司座谈会和专项工作推进会,市、区协同逐家推进稳岗补贴向实际用工单位返还工作。截至9月底,已有1682家劳务派遣公司完成整改。二是督促局属某单位下属公司做好稳岗返还补贴资金返还实际用工单位整改工作,已向全部227家续存合作单位返还补贴资金。三是加强政策落实督查,局长办公会每季度听取一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聚焦政策落实,以专项调研、“局长走流程”等形式,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区和窗口单位督查政策落实情况。

  3.针对深化改革缺力度问题

  加快推进上海人社数字化转型。一是加强数字人社顶层设计。坚持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局党组书记牵头研究出台《数字人社三年建设行动方案》。二是急用先行推动重点应用场景开发建设。其中纳入“惠企点单办”平台的惠企补贴政策由市级拓展到区级,社保“智能办”平台已完成110项功能开发,“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已正式上线试运行。三是加大国内外数字化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力度。推动数字化技能培训,面向社会征集遴选了一批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项目和认定评价机构。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了工程系列人工智能(技术基础类)和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中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完善工程系列各评委会中涉及数字化技术的学科组设置。会同有关高校和继续教育基地开发数字技术公需科目教材和相关课程。四是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调整完善职业技能考试考点软、硬件配置和备用设备的技术方案,制定电子备用卷等应急预案,应用云计算、5G、大数据等新技术进一步提升信息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强化应急恢复能力。五是着力拓展社保卡使用功能。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社保卡“一卡通”方案设计。积极推进人社领域业务一卡通集成,已实现人社领域68项业务使用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办理,并在长三角区域积极开展文化体验和交通出行等功能拓展对接。关于社保卡管理体制与人社部要求不一致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意见,并向市领导作了汇报。

  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一是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五型经济”“三大产业”等重点领域,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改革,支持重点产业的头部企业开展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前本市可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机构达136家,评价项目约6500个,项目覆盖三大产业等本市重点发展行业领域。研究起草《关于推进本市新型技师学院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意见》,积极推进“企校双制、工学一体”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完善校企合作机制。截至9月底,全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4665人,超额完成市政府年度实事项目。聚焦重点产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上海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和2021年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申报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形成高技能人才培养合力。会同有关部门修订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和专题性职业技能大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工作方案。三是着力提升公共实训基地能级。制定实施《中国(上海)高技能人才实训中心能级提升工作方案》。与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形成一批合作共建项目,9月底立项并启动“人工智能创新实训”项目试点建设。完善公共实训基地合作共建机制,形成公共实训基地合作共建项目立项评审制度和运行管理办法。在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实训室调整改造工作方案,通过关停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盘活存量资源、提升实训室能级。推进公共实训基地现有实训室的开发开放,加强宣传推广,积极拓展功能,目前现有实训室的平均利用率达到54.2%。

  强化风险防控分类精准施策。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风险防控的工作要求,按月监测梳理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风险,形成风险监控评估有关材料。二是全面夯实灵活就业工作基础。深入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专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形成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完善来沪人员灵活就业登记制度和社区入户调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人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平台企业信息对接,建立动态掌握就业状况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监测,科学做好中长期预警分析,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四是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社保基金“跑冒滴漏”。组织开展社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风险,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坚决堵塞基金管理漏洞。开展工伤保险重复领取待遇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风险梳理排查工作,严防严控基金流失风险。

  4.针对为民服务缺温度问题

  开展“12333”热线专项整治。一是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调整完善专线服务功能。优化热线语音导航系统,缩减流程、简化操作。二是探索人社知识库共享,梳理65项基层窗口常用人社政策问题与经办事务,完成掌上知识库APP安卓版开发,将知识库使用拓展至全局系统和区、街道相关办事窗口。三是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加强与电信运营商的沟通,优化考核办法,围绕“接通率、满意率、感受度”三项指标形成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引导运营方和一线咨询员提升工作效率和接听能力。四是加强工作协同。针对“一网通办”等新兴办事渠道,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培训支持、专家支持、电话转接支持和工单转办支持。推进在线客服试点工作,开通人社“线上帮办”客服账号。五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一线接听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启动党团员服务突击队,在来电高峰切实增强接听力量。

  用心用情提升为民服务温度。一是全面优化人社服务。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全面梳理各项办事服务流程,统一服务规范。增设综合服务窗口,开发网上预约办理系统,严格落实服务规范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切实做到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间。目前,系统内人才、就业、社保等窗口排队情况已有效缓解,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积极开展人社“局长走流程”活动。组织本市人社各级领导干部以办事人员身份,深入一线窗口单位体验办事流程,转换角色、代入身份,主动发现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找出症结、提出对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制定《政风行风工作提示》,定期对各窗口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全面自查“办事指南”,建立对外公开材料的多层核实把关制度,确保群众办事信息准确无误,“上海人社”APP下载二维码已全部完成更新。四是全面加强法治人社建设。深入贯彻《上海市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召开局系统法治建设暨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编制发布人社法治“通报”与《白皮书》。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工伤保险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工作机制,推动干部职工参与庭审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

  着力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梳理“一网通办”平台226个人社事项,积极推进办理事项上网。目前,已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线上办理92项,年底前完成74项,其余43项因暂无网上服务应用或在国家系统上统一办理(如职称类事项)暂无法对接“一网通办”,将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对接。二是积极开展“政策主动推”等惠民惠企服务,已向符合条件的单位推送了有关惠民惠企政策。三是大力推进“两个免于提交”。针对人社电子证照有效调用不足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研究,全面梳理业务模式,完成调用接口和应用系统改造,上线后近两个月与服务事项及办件关联的有效调用达到约25万次。

  5.针对世赛推进缺热度问题

  加强世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富有新意、影响广泛”的办赛要求和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完善第46届世赛整体推广宣传方案与配套工作方案,系统深入开展宣传报道。7月以来,共发布媒体宣传稿件330余篇。二是丰富提升世赛官方网站功能。通过全媒体平台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形成有节奏、有层次、有特色且持续升温的宣传态势,营造良好的迎赛、筹赛、办赛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创新开展世赛系列主题宣传推广活动。开展“迎世赛点亮技能之光”暨7·15世界青年技能日主题推广活动,充分利用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宣传推介世赛。四是制定新媒体运营方案,全方位扩大世赛的知晓度和公众影响力。2021年3季度,世界技能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粉丝数增长超过2倍;微博粉丝数增加221%,周阅读数超过2500万。

  凝聚各方力量高质量推进世赛筹办。一是积极推动部市工作对接,定期与人社部和相关部委沟通,及时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二是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全力做好赛事筹办工作。制定《上海世赛人力资源配备工作总体(建议)方案》。与世赛组委会47家成员单位以及9家执行局副局长单位深入开展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密切开展与世界技能组织的工作协调,协同推进博物馆建设和展陈设计工作,目前已完成世界技能博物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

  积极发挥世赛溢出效应。一是对标世赛,认真全面总结全国选拔赛的经验教训,对于成绩不理想的项目深入剖析原因,指导项目组制定完善集训方案,切实提升本市相关项目的技能水平。二是启动第46届世赛国家队集训工作,对本市入围集训队选手开展全覆盖的分类跟踪指导,搭建集训基地交流平台,培养一流技能竞赛专家、教练、翻译等人员队伍,带动本市集训成效上台阶。三是以第46届世赛筹办和参赛为契机,加快推进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短板,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全面从严的“弦”没绷紧问题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深化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做实监督制度,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开展局系统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十个一”等具体内容,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记宗旨、严守法纪、规范用权。三是汇编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常态化。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注重抓早抓小。四是着力提高纪检干部执纪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学习领会,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为抓手推进巡察问题“回头看”,对巡察发现问题再审视、再分析,持续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震慑。

  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一是进一步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传导机制。召开“一岗双责”短板专题研判会,全面梳理分析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制定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问题、责任、项目三张清单,推动“一岗双责”具体化、制度化。二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待市委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出台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印发,持续督促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三是以“局长走流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以业务内控核查和安全风险防范为重点,在“局长走流程”中对廉政风险再排摸、再梳理,找准问题、提出对策。目前,局领导已开展调研检查23人次,涉及事项29项,问题32个,改进措施38个。

  大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一是报有关部门批复,撤销上海松园别墅(企业松园),其资产、债权债务由局属某单位延续承接。责成局属某单位归还全部借款,局机关收回借款后形成了结转结余资金并全额上缴国库。二是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工程类项目采购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相关要求操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全部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实施,2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已拟定相关管理措施。三是督促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向局长办公会汇报资金和项目进展情况,全面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2.针对民生资金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全面规范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对本市就业培训资金管理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市区协同,通过飞行督导、签到数据核查等手段对培训机构开班情况开展检查。二是印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应用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应用。完善补贴培训督导抽查“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各区属地化管理的主体职责。三是研究建立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行政处罚协作机制,加强违规培训机构的处置。四是结合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实训资助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截止9月底,72个逾期项目中提交验收申请61个,11个项目申请延期至年底完成。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验收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对在建资助项目实地督促项目建设进度,指导监督资助设施设备管理使用。对已建成但长期未使用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管理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落实对资助项目的日常跟踪管理。印发《关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历年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严肃处理逾期时间较长且尚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五是会同有关部门修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成立督查专班,对全部125家高技能基地全面开展督查、走访和约谈。

  调整完善就业政策,严格规范补贴发放。一是制定《关于落实本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对房租补贴的申领条件进行严格界定,调整完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重点整治就业困难人员有关补贴政策操作过程中“用工真实性”的核查问题,通过系统信息比对和人工现场复核,要求申请单位、就业登记单位、社保缴费单位、工资发放单位完全一致,并实行补贴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组织开展就业培训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成立工作专班,针对内控部门设置、政策评估、资金稽核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财务和信息系统管理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风险对全市所有街镇开展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发现20类问题,均已督促各区开展整改。三是建立健全就业补贴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关于加强本市财政性就业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在资金监管中的应用,继续完善就业资金监管平台及补贴人员手机地理位置核验项目,加强对各区就业资金监管队伍的督促指导和培训,全方位规范就业补贴资金发放。

  全力推动“行刑衔接”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已上报社保基金要情,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积极开展完善社保基金要情管理及社保欺诈案件移送办法调研,研究完善社保基金要情管理以及社保基金案件线索移送办法,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召开本市查处和防范社保欺诈案件工作联席会议。二是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本市财政性就业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制度层面对本市财政性就业资金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的职责、违法行为处理方式、查处和移送等问题进行明确。对涉嫌欺诈违法的单位或个人形成震慑,以“零容忍”态度严管严治,筑牢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

  3.针对“四风”顽疾屡禁不止问题

  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全市纠“四风”树新风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召开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剖析身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持续增强局系统党员干部深化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每年两次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督查,督查报告在全系统通报,并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进行分析,各板块联系人每半年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努力做到权力事项明确、办理流程清晰、环节把控有力。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油卡使用,确保“一车一卡”,将公务用车调度纳入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与监控平台。三是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制定《横向课题(竞争性课题)经费使用实施细则》,规范横向课题费用发放,提升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四是做实做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和自查工作,明确要求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相关报告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

  坚决落实去行政化要求,促进学会协会规范健康发展。一是切实整改相关协会用房问题,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严格执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出租出借政策的通知》要求,责成相关协会补交脱钩后用房租金,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后续租房手续。二是全面梳理核查局机关、局属单位2016年至2020年的购买服务项目,对涉及到的4家协会55个购买服务项目中的交通费、劳务费、评审费等费用发放明细进行全面审核。

  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要求。一是制定《关于局系统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持续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的主要措施》,持续推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以钉钉子精神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工作。二是制定《局信访稳定例会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局信访工作督办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局信访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由多部门共同参加的信访稳定例会制度,在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切实加大督办力度的同时,探索建立信访回访机制。三是切实提升补贴培训督导抽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补贴培训督导抽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督导抽查工作主体、内容、方式和成果应用等要求。对2016年以来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督导后续问题处理,发布“督导建议书”,建立问题跟踪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问题性质实施分类处理,处理结果通过简报或会议形式予以通报。四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责成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单位内部通报相关案例,开展全面自查和补漏工作,对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出台并认真落实《关于规范信件收处的通知》《关于调整部分信访事项办理周期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件收处流程、加快信访分类处置,及时回应信息公开诉求。

  4.针对履行监督责任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落实与驻在部门领导干部监督谈话制度,制定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与驻在部门党组沟通会商工作办法,组织季度工作例会,加强日常沟通和交换意见。巡视以来,已与15名驻在部门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开展日常谈话。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规范用权情况,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情况,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情况等4次专项监督调研,强化问题线索办理过程监督和检查督办,建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台账,加强对驻在部门及下属单位纪检机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监督指导。三是组织开展局系统纪检干部专题培训,制定《局直属机关纪委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办法》,督促指导局系统各级纪检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问题线索按规定认真查处。加强与市市级机关纪工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交流,主动寻求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四是责成相关单位深入核查相关问题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形成核查报告,提交驻局纪检监察组和直属机关纪委。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规则和流程,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全面,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推进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一是修订《局党组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意见》,对包括大额资金使用在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二是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按要求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将固定资产处置等事项全面列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印发工作提示和操作细则,加强调研指导、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局属单位党组织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狠抓推进落实,解决基层难题。一是简化外来配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证明材料,取消提供《上海市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二是部署推动局系统各部门(单位)对大调研问题再次进行梳理和研判,特别是对原“深化研究”“留作参考”的问题加强协调解决。三是巩固深化密切联系基层机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落细大调研闭环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问题解决情况的抽查、回访。

  2.针对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全方位加大局系统轮岗交流力度。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二是按照干部交流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交流工作力度,特别是要注重从就业促进、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四大板块之间强化干部交流任职。巡视以来,已完成6名正处级领导干部提任及交流任用、14名处级干部平级交流。

  大力培养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一是督促指导局属某单位进一步加大领导交流力度、强化副职干部培养使用,研究制定《青年干部结对引领工作方案》,新选拔任用科室领导干部33名,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263名,有效充实科室领导干部数量,科长空缺率下降到17.5%。二是制定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局系统广大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守纪律”的实施意见》,用好“8090”专项调研成果,对局系统年轻干部进行新一轮排摸,梳理优秀年轻干部名单,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新提拔3名80后担任正处级领导干部、5名80后担任副处级领导干部,选派约50名年轻干部参与第46届世赛筹办工作。

  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一是责令相关党支部和个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进一步举一反三、加强员工教育、强化内部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梳理下发应于30天内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建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特定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提醒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局系统科级及以下干部报告个人有关情况的试行办法》等规定,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局机关考勤、请(休)假审批和因公离沪报备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各处室日常考勤情况的核查,特别是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一步强化干部请销假制度和离沪报备要求。

  着力提升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群众满意度。一是全面开展“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上水平”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做实做细干部选拔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干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认真调研分析干部队伍现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了解干部所思所需,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切实激发干部精气神。

  3.针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

  全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一是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局系统基层党建高质量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强化主体责任,深化模范机关建设研究”课题调研,研究形成工作方案,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定期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例会,加强党务干部、新党员培训,促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落深落细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内容,简化流程、注重实绩,统筹用好日常谈话、“好差评”、信访举报等多种渠道,不简单将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三是突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书记职责意识,切实做到明责、履责、尽责。夯实各职能部门责任,对基层上报材料严格把关,做到真抓、真管、真检查。四是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局系统基层党组织2021年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换届选举规范化水平。巡视以来,督促指导22个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换届选举。五是责成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要求党委委员必须对每项议题逐个表态,有效贯彻民主集中原则,提高决策科学性。

  进一步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党建分类指导,形成“党委-总支-支部”一级抓一级的党员教育管理体系,夯实网格化学习机制,用好“党建纵横”智慧平台,用活红色资源,分层分类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选树身边先进党员典型,提升流动人才党员责任感、使命感。二是研究制定《关于理顺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的实施方案》,排摸流动人才党员基本情况,加强对流动人才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分批对504名流动人才失联党员作自行脱党除名处置。

  4.针对“比学赶超”劲头不高问题

  全面推动人社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对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与履职情况开展全面梳理,推动相关单位转型升级,在政策的制定、实施、监督、评估的各环节,形成市区之间、机关和局属单位之间权责一致、相互制约、畅通高效的管理闭环,提升政策的执行力和穿透力。二是制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市和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一是选树先进典型,积极推荐局系统干部参加人社部和本市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定期召开局系统总结表彰大会,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提振干部队伍士气,以切实有效举措在全系统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内驱力。二是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练兵比武,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三是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激发和保护干部工作热情。

  (四)关于上轮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局系统各部门(单位)指导,确保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应上尽上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严格落实督查督办,确保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地见效。指导督促局属单位党组织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进一步明确干部交流对象和交流工作程序,根据干部交流工作有关规定,对机关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有计划的派到基层、信访和对口援助地区工作,同时,进一步畅通基层单位到机关交流任职通道,健全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力争局系统每年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比例在10%左右。三是对有关社团管理情况开展深入梳理,属于“脱钩”范围的社团全方位完成“脱钩”。进一步完善涉及社团组织的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和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有关制度。四是抓紧解决好房产闲置等问题,通过产权变更、公开出售等方式,按规定程序对闲置房产进行处置。

  2.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

  一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2019年审计报告指出的“个别账户及资金未及时清理归并”的问题,拟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做坏账处理,涉及资金从历年非财政经费结余中列支。二是及时整改“部分实物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按规定程序对相关房产进行产权变更。三是梳理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督促,全面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三、坚持常态长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收到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大力推进问题整改,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局党组清醒认识到,目前的工作同市委对巡视整改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局“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上水平”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毫不放松、压茬推进持续整改,确保各项巡视整改任务全面、扎实、高质量落实到位。

  (一)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更加自觉全面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将党的建设作为引领人社事业发展的“龙头”,不断提高局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党建在推动深化改革、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中的巨大牵引作用。更加坚决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入实施“四责协同”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执纪监督,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全面从严、毫不松懈,对违纪违法行为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大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聚焦明理、增信、崇德、力行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不断夯实党组织基层基础。聚焦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局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培养和管理,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人社干部队伍,为本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久久为功,毫不松懈持续整改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落实,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严格对照市委整改要求,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推进,定期监督检查,有力推动整改任务全面落实,确保每个问题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突出常态长效机制建设,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及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推进立改废,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紧抓整改契机,强有力推动人社事业长远发展

  坚决抓住巡视整改的有利契机,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做好人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实效有力推动人社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稳定就业,不遗余力保民生,全力以赴办世赛,不拘一格揽人才,协调各方促和谐,优质高效抓服务,为上海城市软实力“跳变跃升”、加快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新的时代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23110356

  电子邮箱:jgdw@rsj.sh.gov.cn

  通讯地址:世博村路300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0125


  (转自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网站)